存在&存在感
1、存在(实在)是一个哲学概念,按照20世纪西方存在主义哲学家的定义,是具有难以改变,但能够改变的特性。而相对于存在的不存在(虚无)则是具有难以控制,但能够控制的特性。而两者的界别存在于(无限线)的正反面上。但此界别中的正反面本不存在,故分辨的方向只在乎于其外延对该物的影响。
西方哲学家认为,无法被感知的事物(包括被神感知),就无法证明其存在,贝克莱的命题:“存在就是被感知”。
2、另一说法:
存在狭义上是相对于思维而与物质同义的哲学范畴;广义上是相对于无而与有同义的范畴(见有无),是一切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的总和。在哲学史上,存在范畴为各派哲学家广泛使用,但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中世纪基督教神学认为神是最真实的存在。近代主观唯心主义者贝克莱认为存在就是被感知。德国客观唯心主义者黑格尔把存在作为绝对观念的一个最简单的规定。现代西方存在主义者把存在解释为个人的主观存在。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尽管世界的存在是世界统一性的前提,但在说明世界的统一性时必须摈弃世界统一于存在这一含混的提法,坚持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存在与思维、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存在就是所有天下一切你能想到的任何东西,放在一块来看,惟一的一个共同点。它是普通的但又是事物最基本的,它是使得万物存在的那个东西,是万物存在者,万物所依赖者。
3、当代理论家张修林的观点:
存在,是与主体有关的客体性现实的形态化或与主体无关的纯粹客体性的实在。其 中,与主体有关系的现实的形态化,是针对于人类而言的。人类是作为世界的总体性的唯一的主体的,人类中,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类的或大或小的团体,都是一个 人类主体。人类主体意识中的客体性现实的形态化,是一种存在,一种关于人类的存在。不过,另外,还有一种“存在”,一种与人类主体无关的“存在”,一种人 类暂时还不能认识、甚至还不能想象、还不能用语言将其改变为现实的“实在”。这样的实在,它没有主体认识方面的意义,仅仅是单一的、只有客体性一个方面 (方向),所以说它是纯粹客体性的。
人类能够知道的,往往是前一种,即既有主体意识又有客体现实的存在。这是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当在 性主体意识活动的范围。不过,后一种“存在”即“实在”,也总是可能与人类有关:一者,有些已经出现或一直处于人类的活动中,或者就直接依附于人类身体 中,比如人的情感的一些问题、人体的机能、大脑的原理,有一部分是人类还无法认识、并不明了的,它没有主体意识;二者,实在,总是人类企图或多或少解决它 们的认识问题的,人类中的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总是一直不断地进行着这样的工作,总是与它们发生着哪怕是极其微弱的关系,诗人、艺术家也有这样的企图,尤其是在人类情感的未知领域方面。
实质上,存在的概念中,并不应该包含“实在”的范畴。因为“存在”总是人类认为的“存在”。所以,存在的概念应当表述为:与主体有关的客体性现实的形态化。
从进化的角度来说,人类的任何感觉,都源于神经系统对其他细胞的调控。
就像微生物或者低等动物一样,神经系统对躯体的调控有两个目的,1 让各个器官协调运作。 2 让个体能尽可能的存活并且繁衍后代。
随着动物神经系统的发展,也就是脑子的出现与壮大,这种调控更加丰富,动物开始使用技能或者有战术的捕猎方法等,以及动物在择偶时候的一些仪式性的行为,都是从上面两个目的演变而来。
而到了智力高度发达的人类,脑子除了处理这些问题的部分外,更多的部分开始发展出更多的用处,比如工具的使用,语言能力的发展等等。其实这些也都是为了个体的生存而发展的。
我们的精神并不是事先就存在来掌控我们的躯体的,而是作为躯体行为的指导以及对外界的处理和反映的一个器官。
我们的精神世界,只是这个器官的一种功能而已。
现在的存在感,没有以上所说的那么深奥。大部分是由于自我存在得不到重视,得不到很好的肯定和表扬,使得自己觉得没有存在感,而有存在感的人则是受到社会重视,且受到人民尊敬,受到广泛关注,即为“存在”
这种存在,简单的说,就是种感觉。
